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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黑人函〔2006〕291号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3号)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管理方式
  (一)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6月22日至24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共5个科目。
  (三)管理方式: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方为合格。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精神(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8日至24日(节假日可报名)。考生需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hljrstbb.gov.cn),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陆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系统的考生登陆本系统的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陆所在地市的考区。申报人员将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所在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7年1月5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
  2、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老考生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携带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及1张1寸照片(近期、免冠)。新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除需携带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及1张1寸照片(近期、免冠)外,还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指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书、税务师执业证书原件和由税务代理机构(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税收业务工作年限证明。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网上报名确认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82342462,其他考区网上报名确认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考试管理机构在进行现场确认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报名条件。
  三、考场设置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四、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7年1月20日前将确认后的数据库和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考试费为26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报名费外,其余考务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32221977958092001
  六、培训和参考用书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地 址:哈市南岗区大直街129号
  联 系 人:于 雷
  联系电话:0451-82552987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回收。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各地要按时间要求认真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附件:1、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请以“只读”方式打开,进行下载)
     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以“只读”方式打开,进行下载)
     3、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请以“只读”方式打开,进行下载)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人事 考试 注册税务师 通知
抄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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