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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注规[2007]3号
合格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红旗大街和汉水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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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日期:2003年5月 本站日均访问量:5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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