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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二OO七年度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注建[2007]5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标准:
考 试 科 目
满分
合格分数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90
54
2、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100
55
3、建筑设计
160
96
4、建筑结构
140
84
5、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0
72
6、建筑材料与构造
120
72
7、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5
51
8、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100
60
9、场地设计(作图题)
100
60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标准:
考 试 科 目
满分
合格分数
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100
60
2、建筑结构与设备
100
60
3、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100
60
4、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00
60
二OO七年九月九日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红旗大街和汉水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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