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合格标准:英语标准为25分,日语标准为30分,俄语标准为30分,德语标准为40分,法语标准为20分。
国家合格标准:2007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各级别、类别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