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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部门: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各地现正在组织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确认工作。近来发现个别地区在报名工作中存在不严格执行报名条件和跨地区受理考生报名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考试报名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报名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核考生的学历证、资格证和上岗证原件,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对以各种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在考后无论部分科目合格还是全部科目合格,均不予以承认。
  二、考生应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报考,各地不得受理无正当理由跨地区报考的考生。
  三、在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各地不得借机收取考生报名费、考务费以外的其它不合理费用。
  四、近来社会上个别培训(辅导)班,假借为考生代办考试报名,私刻滥盖公章并收取考生各种不合理费用,对此类扰乱正常报名秩序、损害考生利益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各地在报名过程中,坚决不予受理。
  五、12月5日前国家网上报名服务器仍开通,各地在此时间前应继续受理考生报名。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本地前一阶段的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各地的报名情况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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