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人事局考试中心(职称科),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5年全国执业(职业)资格部分专业证书,已由国家人事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在哈中、省直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1张2寸相片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2.在各地、市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地人事部门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1张2寸照片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06年3月21日至2006年4月26日每周二、三上午,各市、地在发证期间内随时领取。 地 址:省人事考试中心(哈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水路162号后身) 联 系 人:曲 芳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网 址:www.rsks.gov.cn 三、证书类别 1、城市规划师 2、造价工程师 3、执业药师 4、房地产经纪人 5、房地产估价师 6、企业法律顾问 7、出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