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人事局考试中心(职称科),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5年全国执业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部分专业证书,已由国家人事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在哈中、省直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1张2寸相片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2.在各地市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地市人事部门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1张2寸照片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06年2月21日至2006年4月26日每周二、三上午,各市、地在发证期间内随时领取。
地 址:省人事考试中心(哈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水路162号后身)
联 系 人:曲 芳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网 址:www.rsks.gov.cn
三、证书类别
1.资产评估师 2.价格鉴证师
3.安全工程师 3.设备监理师
4.注册建筑师 5.国际商务
7.计算机应用能力(2005年下半年)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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