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人事局考试中心(职称科),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6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在哈中、省直单位考试合格人员,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1张2寸相片统一到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办理。 2.在各地、市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1张2寸照片,交到当地人事局发证部门,经复核无误后,由各地人事局发证同志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统一到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07年6月26日至2007年7月27日每天上午。 地 址: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哈市南岗区鸿翔路98号乐业大厦一楼) 网 址:www.rsks.gov.cn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